中國 RoHS 合規與自我聲明服務:2026 年新版目錄及企業準備指南
中國 RoHS 合規與自我聲明服務:2026 年新版目錄及企業準備指南
產品銷往中國大陸時,除了歐盟 RoHS 報告,是否還需要中國 RoHS 標示及自我聲明?
中國 RoHS 是中國對電器電子產品中有害物質限制及資訊標示的管理制度。企業需要先確認產品適用範圍,再判斷是否列入「達標管理目錄」,以及是否需要完成合格評定與平台報送。
本服務適合銷售、製造或進口電器電子產品至中國大陸的品牌商、製造商、ODM/OEM 廠商及供應鏈企業。提早確認材料、標示與聲明要求,可減少出貨後補件或產品不符合規定的風險。
重要更新:中國於 2026 年發布新版達標管理目錄,產品範圍由原第一批整合後的 10 類擴展至 33 類。新增產品及原有產品新增範圍,原則上自 2027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相關目錄要求。
什麼是中國 RoHS?企業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中國 RoHS 的主要管理依據包括《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達標管理目錄及相關標準。
企業需要區分兩個層次:
| 管理層次 | 主要工作 | 適用判斷 |
|---|---|---|
| 有害物質資訊標示 | 按要求標示產品中的有害物質資訊及使用相關標誌 | 應先確認產品是否屬適用的電器電子產品 |
| 達標管理與合格評定 | 符合適用限量要求,選擇自我聲明或國推自願性認證,並依規定報送 | 須確認產品是否列入目錄及對應實施時間 |
不在達標管理目錄內,不代表不需要處理有害物質資訊標示。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出,電器電子產品無論是否納入目錄,均應按要求標示相關資訊。
2026 年中國 RoHS 有哪些重要變化?
2026 年版達標管理目錄及應用例外清單已於公告發布日實施,並取代 2018 年第一批目錄及例外清單。
不過,目錄發布日與個別產品的實施時間不同。企業應依產品類別及目錄定義確認。
| 時間或項目 | 主要變化 |
|---|---|
| 2026 年 5 月 28 日 | 2026 年版目錄及例外清單發布並實施,取代 2018 年版 |
| 原第一批既有產品範圍 | 新目錄發布後立即銜接實施 |
| 新增產品及原有產品新增範圍 | 原則上自 2027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
| 管理產品數量 | 原第一批 12 類整合為 10 類,再新增 23 類,共 33 類 |
| 受限物質方向 | 納入原有 6 項物質及 4 項鄰苯二甲酸酯,共 10 項 |
新增產品例子包括行動電源、智慧手環或手錶、耳機、掃地機器人、伺服器及部分家用醫療電子設備。
是否納入不能只看商品名稱。企業應對照目錄中的產品範圍、定義、適用說明及實施時間。
哪些企業與產品需要評估中國 RoHS?
只要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大陸銷售,且可能屬於適用的電器電子產品,就應先確認中國 RoHS 要求。
| 企業或產品 | 需要確認的事項 |
|---|---|
| 電器電子產品製造商 | 產品適用性、有害物質標示及材料資料 |
| 自有品牌商 | 品牌產品的符合性責任、文件及標示 |
| 中國進口商 | 進口產品是否符合適用規定 |
| ODM/OEM 代工廠 | 客戶要求、材料證據及角色分工 |
| 零組件與材料供應商 | 向客戶提供材料聲明或測試資料 |
| 達標管理目錄內產品供方 | 確認適用日期、合格評定方式及平台報送 |
中國 RoHS 限制哪些物質?限值是多少?
依相關標準及適用時間,企業應關注以下 10 項物質。一般限值以均質材料的重量百分比判斷;實際適用仍須確認產品、標準版本及例外條款。
| 受限物質 | 縮寫 | 一般限值 |
|---|---|---|
| 鉛 | Pb | 0.1% |
| 汞 | Hg | 0.1% |
| 鎘 | Cd | 0.01% |
| 六價鉻 | Cr(VI) | 0.1% |
| 多溴聯苯 | PBB | 0.1% |
| 多溴二苯醚 | PBDE | 0.1% |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DEHP | 0.1% |
| 鄰苯二甲酸丁苄酯 | BBP | 0.1% |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 DBP | 0.1% |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 DIBP | 0.1% |
注意時間差異:2026 年版目錄及標準轉換安排有不同適用日期。企業應依產品所屬範圍與當時適用版本確認,不能只看「10 項物質」就忽略過渡安排。
GB 26572 新版標準什麼時候實施?
GB 26572-2025《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是已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 2027 年 8 月 1 日實施。
對合格評定制度,官方另訂有標準適用與轉換安排:
| 時間 | 合格評定標準安排 |
|---|---|
|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 | 依 GB/T 26572-2011 及其第 1 號修改單,或 GB 26572-2025 開展合格評定 |
| 2027 年 8 月 1 日起 | 依 GB 26572-2025 開展合格評定 |
| 舊版評定轉換 | 已僅依 GB/T 26572-2011 完成評定且繼續出廠、進口的產品,應依公告要求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相應轉換 |
| 已依舊版及修改單評定的產品 | 自 2027 年 8 月 1 日起,可依公告採到期換證、產品變更等自然過渡方式轉換 |
實際轉換應結合企業目前的評定方式、產品狀態及官方公告確認。相關測試方法按公告適用 GB/T 39560 系列標準的相應部分。
中國 RoHS 自我聲明是什麼?
自我聲明是由供方依規定完成產品符合性評價,並報送產品符合性資訊的合格評定方式。
對達標管理目錄內、已到適用時間的產品,供方應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
| 方式 | 說明 |
|---|---|
| 供方符合性聲明 | 供方自主完成符合性評價,並依規定報送資訊 |
| 國推自願性產品認證 | 企業申請第三方認證,由認證機構依適用規則評定 |
兩種方式是制度內的不同路徑。選擇前可考慮客戶要求、產品數量、資料完整程度及評定成本。
自我聲明需要向哪裡報送?
供方完成符合性評價後,應依規定向中國 RoHS 公共服務平台報送資訊。現行實施安排要求供方在產品投放市場後 30 日內完成報送。
平台會公布符合性聲明結果;供方仍須對聲明及技術支持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與一致性負責。
中國 RoHS 需要使用哪些標誌?
中國 RoHS 常見的標示涉及兩類不同用途:有害物質資訊標誌與合格評定標識。
| 標誌或資訊 | 主要用途 |
|---|---|
| 有害物質資訊標誌及含有情況表 | 向使用者說明產品有害物質資訊,依適用標準及產品情況使用 |
| 環保使用期限標誌 | 適用時標示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 |
| 供方符合性標誌 | 達標管理目錄產品採自我聲明方式時,依規定使用 |
| 國推自願性認證標誌 | 採認證方式並符合認證標誌使用規定時使用 |
有害物質資訊標誌與自我聲明的供方符合性標誌,用途不同,不能互相取代。供方符合性標誌應使用官方公布的圖樣,並依適用規定確認使用方式。
標誌中的「10」代表什麼?
環保使用期限標誌中的數字,表示依適用標準確定的環保使用期限,不是產品保固年限,也不是可以任意填寫的數字。
企業應依產品材料、使用條件及適用標準評估,並確認標誌及有害物質含有情況表的使用要求。
中國 RoHS 與歐盟 RoHS 有什麼不同?
兩者都關注電器電子產品中的有害物質,但產品範圍、標示、例外及合格評定制度不同。
| 比較項目 | 中國 RoHS | 歐盟 RoHS |
|---|---|---|
| 主要市場 | 中國大陸 | 歐盟 |
| 管理方式 | 有害物質資訊標示,加上達標管理目錄制度 | 依指令評估適用產品及受限物質 |
| 符合性程序 | 目錄內產品依適用時間選擇自我聲明或國推自願性認證 | 通常由製造商完成符合性評估及 EU DoC |
| 標示 | 依規定使用有害物質資訊標誌及相關合格評定標識 | 適用產品依規定使用 CE 標誌 |
| 豁免或例外 | 依中國現行例外清單判斷 | 依歐盟 RoHS 附件及修訂判斷 |
| 資料使用 | 可參考既有材料與測試資料,但需重新確認適用性 | 依歐盟要求確認證據及技術文件 |
已符合歐盟 RoHS,不代表自動完成中國 RoHS 合規。既有測試報告可作為評估資料,但仍須確認物質、材料、測試方法、例外與中國標示要求。
中國 RoHS 合規與自我聲明流程是什麼?
| 步驟 | 工作內容 | 預期成果 |
|---|---|---|
| 1. 確認產品與市場 | 了解產品功能、型號、銷售方式及供方角色 | 確認評估範圍 |
| 2. 判斷目錄適用性 | 對照 2026 年版目錄、產品定義與實施時間 | 確認是否需要合格評定 |
| 3. 盤點材料資料 | 整理 BOM、供應商聲明及既有測試報告 | 找出資料缺口 |
| 4. 評估物質與例外 | 確認適用限值、材料風險及例外條款 | 建立符合性判斷依據 |
| 5. 補充測試或證據 | 依資料缺口與評定方式確認測試需求 | 完善技術支持文件 |
| 6. 準備聲明與標示 | 整理自我聲明、有害物質資訊表及適用標誌 | 完成文件與標示準備 |
| 7. 報送與後續管理 | 依規定向平台報送,持續追蹤產品與法規變更 | 維持資料一致及可追溯 |
自我聲明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實際資料應依產品及平台要求確認。企業可先準備:
| 資料 | 用途 |
|---|---|
| 產品名稱、功能、型號及照片 | 確認產品範圍 |
| 製造商、供方及進口相關資料 | 確認聲明與報送責任 |
| 產品 BOM 及主要材料 | 識別需要評估的零件與材料 |
| 供應商材料聲明 | 支持材料符合性判斷 |
| 測試報告或其他支持證據 | 支持適用物質的評價 |
| 有害物質含有情況表 | 準備產品資訊標示 |
| 適用例外及評估紀錄 | 說明例外用途與判斷依據 |
| 產品標誌及說明書資料 | 確認標示內容與使用方式 |
供方應確保聲明資訊與實際產品、技術支持文件保持一致。
合規輔導需要多少時間與費用?
時間及費用取決於產品類型、型號數量、材料資料完整度,以及是否需要補充測試。
| 影響因素 | 對時程與費用的影響 |
|---|---|
| 產品是否列入目錄 | 決定是否需進一步安排合格評定及報送 |
| 型號與材料數量 | 決定文件對照及風險評估工作量 |
| 既有測試報告 | 需確認是否涵蓋適用物質、材料與方法 |
| 供應商配合程度 | 影響資料收集與補件速度 |
| 測試需求 | 需另確認樣品數量、實驗室費用及測試時間 |
| 聲明或認證方式 | 不同路徑的文件及評定工作不同 |
建議企業先提供產品資料與現有報告,再由 ODI MORGAN 評估服務範圍、預計時程及報價。
常見問題 FAQ
所有電子產品都需要做中國 RoHS 自我聲明嗎?
不一定。首先應確認產品是否屬中國 RoHS 管理範圍;再確認是否列入達標管理目錄及對應實施時間。
目錄內產品應依規定選擇自我聲明或國推自願性認證。目錄外產品仍應確認適用的有害物質資訊標示要求。
2026 年新增目錄產品,現在就要完成自我聲明嗎?
新增產品及原有產品新增範圍,原則上自 2027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目錄相關要求。
企業應提早盤點材料及文件,並確認自己的產品是否屬新增範圍;原第一批既有產品範圍則已有相應要求。
已有歐盟 RoHS 十項測試報告,可以直接用嗎?
可先作為支持資料評估,但不能直接認定已完成中國 RoHS 合規。
仍應確認測試樣品、物質、方法及材料是否符合中國適用要求,並處理中國標示與適用的平台報送。
產品含有受限物質,就不能銷售嗎?
需要區分產品是否列入達標管理目錄、適用時間,以及是否符合具體例外條款。
即使產品不在目錄內,仍可能需要依規定揭示有害物質含有資訊。企業應依實際產品與材料進行判斷。
自我聲明是否一定要找第三方測試機構?
應依適用的聲明規則、測試能力及產品資料判斷。自我聲明不代表可以沒有技術證據;供方仍須對評價結果及支持文件負責。
若客戶要求第三方報告或現有證據不足,可能需要安排第三方測試。
自我聲明完成後,產品變更還要重新處理嗎?
應評估變更是否影響產品符合性、原有證據及平台資訊。
例如材料、供應商、製程或型號變更,可能需要補充資料、重新測試或更新聲明資訊。
延伸閱讀:還可以了解哪些相關合規主題?
歐盟 RoHS 符合性聲明與技術文件輔導:了解 EU DoC 與 CE 相關要求。
RoHS 供應鏈有害物質管理:建立供應商資料與材料變更管制。
REACH 法規:確認產品或材料適用的化學物質要求。
中國產品標示與其他市場准入要求:依產品類型確認其他適用標準與制度。
下一步如何執行?ODI MORGAN 可以提供哪些協助?
建議企業先整理產品名稱、功能、型號、銷售市場、BOM、既有 RoHS 報告,以及產品預計投放中國市場的時間。
ODI MORGAN 可依企業需求提供:
中國 RoHS 適用性及 2026 年版目錄判斷
產品材料、供應商聲明及測試報告盤點
適用標準、限用物質及例外條款評估輔導
有害物質含有情況表與標誌準備輔導
自我聲明文件與平台報送輔導
測試需求評估及後續變更管理規劃
歡迎聯繫 ODI MORGAN,提供產品資料及中國市場需求,我們將協助評估合規路徑、時程與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