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ACD新規完整指南|2026年8月3日起須與PVoC/CoC分開辦理

肯亞ACD新規完整指南|2026年8月3日起須與PVoC/CoC分開辦理


自2026年8月3日起,出口至肯亞港口的貨櫃貨物,必須在裝船前申請ACD(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預先貨物申報),取得ACD Reference Code後標示於最終提單。


ACD適用於出口商、貨主、進口商、貨運代理、船公司及報關代理。其目的在於讓肯亞稅務局於貨物抵港前完成資料核對與風險分析。


出口產品若同時適用肯亞PVoC制度,還需要取得CoC符合性證書。ACD與CoC屬於兩套不同制度,不能互相取代,企業應在出貨前平行準備。


肯亞稅務局於2026年7月14日發布公告,並自2026年8月3日起啟用ACD平台。


肯亞ACD是什麼?

ACD是肯亞稅務局KRA建立的數位化預先貨物申報制度,主要適用於運往肯亞港口的貨櫃海運貨物。


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須在裝貨港申請ACD,取得專屬Reference Code,再由船公司將該號碼正確列入提單。


ACD的功能類似部分非洲國家使用的ECTN、CTN、BESC或BSC,但各國申請平台、文件、費用及號碼格式不同,不能使用其他國家的貨物追蹤單代替肯亞ACD。


ACD的主要用途是什麼?

ACD讓肯亞海關在貨物抵達前取得提單、出口申報、交易價格及運費資料,以便提前進行貨物辨識、風險分析與通關準備。

它不是產品測試報告,也不證明產品符合肯亞標準。


肯亞ACD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肯亞ACD平台自2026年8月3日起正式實施。

肯亞稅務局要求出口商在貨櫃裝船前取得ACD Reference Code,並將該號碼標示於提單。不能等貨物抵達肯亞後才開始申請。


重要日期或階段要求
2026年7月14日       KRA發布ACD實施公告                                     
2026年8月3日ACD平台正式實施
貨櫃裝船前申請並取得ACD Reference Code
簽發最終提單前確認ACD號碼正確列於提單
船舶抵達肯亞前完成申報資料確認及必要驗證
貨物抵港後肯亞海關依ACD及其他進口文件辦理通關


船公司也已通知客戶,未取得ACD號碼可能影響提單簽發、裝船或肯亞進口通關。


哪些出口肯亞的貨物需要申請ACD?

依KRA正式公告,ACD適用於運往肯亞港口的貨櫃貨物。

無論貨物是否需要產品測試、PVoC檢驗或CoC,均應先依運輸方式判斷ACD是否適用。


出貨方式ACD適用判斷
FCL整櫃海運                           原則上適用                                                        
LCL併櫃海運原則上適用,需確認分提單申報安排
空運KRA公告主要針對貨櫃海運,應另行確認
散裝貨物應依ACD平台及船公司最新要求確認
滾裝船RORO應依貨物與運輸形式個案確認
經肯亞港口轉運至第三國應事先向KRA、船公司或清關代理確認
空貨櫃應依用途及船公司要求確認


企業不宜將「出口肯亞」直接解讀為所有運輸方式完全相同。報價或申請前,應先確認海運、空運、整櫃、併櫃及轉運安排。


肯亞ACD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依KRA正式公告,產生ACD Reference Code的核心文件包括草稿提單、商業發票、運費發票及出口申報文件。

申請服務商可能另外要求ACD申請表及出口商營業執照,用於建立帳號、確認公司身分及整理申報資料。


文件英文名稱主要用途
ACD申請表          ACD Application Form                                  整理申請人、貨物及運輸資訊          
營業執照Business Registration/Business License確認出口商法律主體
草稿提單Draft Bill of Lading核對船名、航次、港口及收發貨人
商業/清關發票Commercial Invoice確認品名、數量、價格及交易資料
出口報關單Export Declaration證明出口申報資料
運費發票Freight Invoice確認國際運費及計價資訊


其中,KRA公告明確列出的四項核心文件為:

1. Draft Bill of Lading。

2. Commercial Invoice。

3. Freight Invoice。

4. Export Declaration。


營業執照及申請表雖可能是代理服務或帳號審查所需資料,但不應與KRA公告中的四項核心裝運文件混為一談。


文件名稱不同可以申請嗎?

可以先評估,但文件內容必須足以證明相同交易及貨物資料。

例如部分地區使用出口報單、出口申報證明或海關放行文件,其名稱可能不同。

申請前應確認文件是否包含出口商、進口商、品名、數量、金額及申報編號。


肯亞ACD如何申請?

ACD應在貨物裝船前完成申請,不能等最終提單簽發後才開始準備。


流程工作內容注意事項
1. 確認適用性   確認目的港、海運方式及貨櫃形式                先判斷是否屬肯亞港口貨櫃貨物     
2. 準備文件收集申請表、提單草稿、發票、報關單等各文件資料必須一致
3. 平台申報於ACD平台建立申請依實際出口商及貨物資料填寫
4. 文件審查審查品名、數量、金額、運費及航運資訊錯誤可能被退件
5. 取得號碼取得ACD Reference Code每票提單應確認對應關係
6. 提單標示將ACD號碼列於最終提單裝船前與船公司確認
7. 完成驗證依平台要求完成付款或驗證保留申請與付款紀錄
8. 文件歸檔將ACD交給進口商及清關代理與CoC、COO等文件分開管理


ACD號碼採15位英數格式,例如:ACDKE2026004324。


企業取得號碼後,仍應逐字核對提單上的ACD號碼。少一碼、年份錯誤或對應錯誤,都可能影響肯亞端驗證。


肯亞ACD與PVoC/CoC有什麼不同?

ACD是貨物預先申報與海關風險管理文件;PVoC/CoC則用於證明產品符合肯亞標準及品質要求。

兩者主管機關、審查內容及申請時間不同,不能以ACD代替CoC,也不能因為已取得CoC就省略ACD。


比較項目ACDPVoC/CoC
中文概念                   預先貨物申報                                             出口前符合性驗證/符合性證書    
主要主管機關肯亞稅務局KRA肯亞標準局KEBS
管理目的預先取得貨運與交易資料確認產品符合肯亞標準
審查重點提單、發票、報關及運費產品標準、測試、檢驗及標示
是否涉及產品測試通常不以產品測試為核心視產品、路徑及既有報告判定
申請時間貨物裝船前原則上應於出口前完成
結果文件ACD Reference Code/Validated ACD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是否可互相取代不可以不可以
是否每票辦理原則上按裝運申報依PVoC路徑及批次安排


KEBS要求受PVoC管理的進口貨物取得指定機構簽發的CoC,並由KRA於通關時使用該證書作為查驗文件。


ACD是否一定要與CoC一起申請?

若產品適用PVoC/CoC,實務上應將兩項工作平行安排,但不代表必須由同一機構申請或同一天完成。

如果貨物依法取得PVoC豁免、CoR或其他KEBS接受的品質文件,應依實際核准路徑辦理,不能一概宣稱每票貨物都必然取得相同形式的CoC。

建議在接單後先確認CoC測試及檢驗需求,接近出貨時再以最終交易與航運資料完成ACD。


肯亞ACD、CoC與COO是同一份文件嗎?

不是。ACD、CoC及COO分別處理貨物預報、產品符合性及貨物原產地。

肯亞自2025年7月1日起,原則上要求進口貨物隨附由出口國主管或合格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明COO。出口商不能把CoC誤認為Certificate of Origin。


文件完整名稱證明內容
ACD                                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     貨物及運輸資料已完成預先申報        
CoC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產品符合肯亞適用標準
COOCertificate of Origin貨物的生產或原產國家
B/LBill of Lading海運承運及貨物收發資訊
Commercial Invoice商業發票買賣、數量及價格資訊


同一票出口肯亞貨物可能同時需要ACD、CoC、COO、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及進口許可,應依產品及交易方式逐項判定。


申請ACD時最常見的退件原因是什麼?

最常見問題不是文件缺少,而是不同文件之間的資料不一致。


應優先核對哪些內容?

出口商、Shipper及申請人的公司名稱。

肯亞進口商及Consignee資料。

Notify Party資料。

起運港、卸貨港及最終目的地。

船名、航次及預計開航日期。

提單號碼及貨櫃號碼。

產品英文名稱及HS Code。

件數、淨重、毛重及貨櫃數量。

FOB、CIF或其他交易條件。

貨物金額、運費及保險費。

發票、報關單與提單之間的數量差異。


不要使用過度簡化的品名,例如只寫「Parts」「Accessories」或「Equipment」。品名應足以識別實際貨物,並與CoC、發票、裝箱單及出口報關資料一致。


ACD辦理時間需要多久?

辦理時間取決於平台帳號、文件完整性、資料一致性、付款及審查狀況。


申請情況建議預留時間
文件完整、資料一致                       至少3~5個工作日                       
首次申請或帳號待審建議預留5~7個工作日
發票、提單或報關資料需修改依修改進度延長
新制初期或大量案件建議增加緩衝時間
同時辦理CoC測試與驗貨應依產品測試週期另行安排


上述時間屬實務規劃建議,不是KRA保證的固定處理期限。


出口商應在取得Draft B/L後立即整理申請,並在截關及裝船前完成。不要把申請時間壓在最後一個工作日。


肯亞ACD費用如何計算?

ACD費用通常依平台費用、貨物資料、提單數量、貨櫃安排及代理服務內容計算。

官方或代理費率可能調整,報價時應以實際航次、提單及ACD平台顯示的費用為準,不宜在官網文章中承諾固定價格。


費用項目可能計價因素
ACD申報費         平台當期費率及申報單位                               
文件審查費文件數量及資料完整程度
代理服務費申請、修改、追蹤及溝通範圍
提單修改費ACD號碼未及時提供或資料錯誤
CoC費用貨值、產品、測試、驗貨及PVoC路徑
測試費適用肯亞標準及既有報告接受程度
差旅或驗貨費工廠地點及驗貨安排


詢價時至少應提供產品名稱、HS Code、發票金額、貨櫃數量、起運港、目的港、提單草稿及預計開船日期。


未辦理ACD會有什麼風險?

未取得ACD Reference Code,可能造成船公司拒絕完成裝運文件、無法順利裝船、抵港後延遲清關或產生海關處分。


Maersk公告亦提醒,ACD不符合可能使進口客戶面臨肯亞海關罰款。


常見風險包括:

船公司要求補交ACD號碼。

最終提單無法及時簽發。

貨物錯過原定船期。

肯亞海關延後放行。

增加查驗、滯箱及港口費用。

進口商被要求補件或說明。

因資料錯誤產生提單修改費。

ACD、CoC及發票資料不一致而被質疑。


即使可以事後補救,產生的船期、滯港及客戶索賠成本,通常遠高於正常申報費用。


常見問題FAQ


ACD是電子貨物追蹤單嗎?

可以把ACD理解為肯亞的電子化預先貨物申報文件,功能上與ECTN、CTN或BESC類似。

正式申請及商務文件中,建議使用KRA公告名稱「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避免與其他國家的ECTN制度混淆。


所有出口肯亞的產品都要做ACD嗎?

KRA目前正式公告的範圍是運往肯亞港口的貨櫃貨物。

空運、散裝、RORO、轉運及特殊貨物應在出貨前依平台、船公司及肯亞代理的最新要求確認。


有ACD後還需要CoC嗎?

如果產品適用肯亞PVoC要求,仍需取得CoC或KEBS接受的其他適用文件。

ACD只處理預先貨物申報,不能證明產品符合肯亞標準。


已取得CoC,還需要辦理ACD嗎?

需要。對適用ACD的新制貨櫃貨物,CoC不能代替ACD。

兩份文件應分開申請,並確保出口商、進口商、品名、數量及貨值等資料一致。


ACD必須由出口商申請嗎?

KRA公告將主要責任放在出口商,但實務上可由出口商、貨主或貨運代理依平台授權及服務安排辦理。

無論由誰操作,出口商仍應確認申報資料真實,並確保ACD號碼列入最終提單。


一個ACD號碼可以用於多票提單嗎?

原則上應依實際提單及裝運關係建立申報,不能任意將一個號碼重複用於不同貨物。

若涉及Master B/L、House B/L或併櫃安排,應由申請代理與船公司事先確認。


提單簽發後還能申請ACD嗎?

新制要求是在裝船前取得ACD號碼並標示於提單。

若最終提單已簽發但未包含ACD號碼,可能需要辦理提單修改,並承擔延誤或修改費用。


運費由買方支付,如何提供Freight Invoice?

應向船公司、承攬商、進口商或負責支付運費的一方取得可支持運費金額的文件。

若屬到付運費,也不能自行填寫未經確認的估算金額,應先向ACD申請單位確認可接受的證明方式。


ACD申請表和營業執照是KRA公告的強制文件嗎?

KRA正式公告列出的核心文件是草稿提單、商業發票、運費發票及出口申報文件。

申請表及營業執照通常用於代理委託、帳號申請或公司身分審查,實際仍應依ACD平台及受託服務商要求準備。


ACD可以在貨物抵達肯亞後補辦嗎?

不應如此安排。ACD的核心要求是裝船前申報並將號碼列於提單。

抵港後才補辦可能無法消除未依規定申報的風險,並可能產生延誤、費用或處分。


ACD辦理一次可以長期使用嗎?

不可以。ACD對應特定裝運及提單資料,不是企業長期有效的資格證書。

每次新出貨都應依實際提單、發票、報關及運費資料重新判定及辦理。


延伸閱讀:

肯亞PVoC與CoC認證完整指南

肯亞CoC需要哪些測試報告?

肯亞原產地證明COO如何申請?

出口非洲常見ECTN、BESC與CTN有什麼不同?


下一步如何執行?

出口肯亞的企業可以依下列順序準備:

1. 確認貨物是否於2026年8月3日後裝運。

2. 確認是否屬於運往肯亞港口的貨櫃海運貨物。

3. 確認FCL、LCL、Master B/L及House B/L安排。

4. 取得肯亞進口商及清關代理資料。

5. 確認產品是否適用PVoC及CoC。

6. 確認是否需要COO、進口許可或其他文件。

7. 提前安排CoC所需測試、驗貨及文件審查。

8. 準備ACD申請表及營業執照。

9. 取得Draft Bill of Lading。

10. 準備Commercial Invoice及Packing List。

11. 取得Export Declaration及Freight Invoice。

12. 核對各文件的公司名稱、品名、數量及金額。

13. 於裝船前提交ACD申請。

14. 取得並核對ACD Reference Code。

15. 要求船公司將ACD號碼列入最終提單。

16. 將ACD、CoC、COO及清關文件交給肯亞進口商。

17. 保存平台申報、付款及往來紀錄。

18. 若提單或貨物資料變更,立即評估是否需要更新ACD。


最重要的管理原則是:CoC先確認產品合規,ACD再依實際裝運資料完成申報,兩套文件平行管理並保持資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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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發票、報關單及運費文件審查。

ACD Reference Code申請與追蹤。

肯亞PVoC/CoC申請。

產品測試及驗貨安排。

COO及其他清關文件提醒。

ACD、CoC與提單資料交叉核對。

退件、資料修改及緊急出貨案件協調。


如需評估時間、難度及費用,建議提供產品名稱、HS Code、產品照片、測試報告、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草稿、出口報關單、運費發票、貨櫃數量及預計開船日期,由ODI MORGAN規劃ACD與CoC平行申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