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一定要做 ISO 14064 嗎?法規、查證、費用與執行方式完整解析
碳盤查一定要做 ISO 14064 嗎?法規、查證、費用與執行方式完整解析
碳盤查是企業盤點一定期間內溫室氣體排放量的過程,主要包含確認組織邊界、辨識排放源、蒐集活動數據、選用排放係數,以及計算二氧化碳當量。
企業進行碳盤查,不一定要取得「ISO 14064認證」。是否需要依 ISO 14064-1執行、接受第三方查證或向政府登錄,應分別依台灣法規、上市櫃揭露、客戶要求及企業用途判斷。
這項判斷對製造商、出口商、上市櫃公司、供應鏈廠商及高能源使用企業特別重要。若一開始選錯制度,可能發生重複盤查、邊界不一致、數據無法被客戶接受,甚至未能按期完成法定登錄。
碳盤查一定要做 ISO 14064 嗎?
不一定。碳盤查可以依台灣環境部規範、ISO 14064-1、GHG Protocol、客戶指定方法或其他產業規則執行。
ISO 14064-1是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化、報告的國際標準,適合需要建立完整盤查制度、跨國供應鏈回覆或第三方查證的企業。
如果企業只是進行內部初步盤點、估算主要排放來源,或屬於環境部擴大列管但不要求查驗的對象,就不代表一定要取得ISO相關查證聲明。
| 企業需求 | 是否一定採 ISO 14064-1 | 是否需要第三方查證 |
|---|---|---|
| 內部估算能源與碳排放 | 不一定 | 通常不需要 |
| 台灣環境部列管盤查登錄 | 依主管機關規範執行 | 依列管類別判斷 |
| 上市櫃公司永續資訊揭露 | 依揭露規範與認可方法 | 依分階段確信時程 |
| 國際客戶要求ISO 14064-1 | 通常需要 | 依客戶要求 |
| CDP、ESG或供應鏈問卷 | 不一定 | 視平台及客戶要求 |
| 建立可持續更新的組織碳盤查 | 建議採用 | 可先不查證 |
| 對外宣告經查證排放量 | 建議採用 | 通常需要 |
ISO 14064是什麼?企業通常使用哪一部分?
企業進行組織碳盤查,通常採用ISO 14064-1,而不是籠統地「申請ISO 14064」。
ISO 14064-1適用於組織碳盤查
ISO 14064-1規範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的量化及報告要求。
企業需確認組織邊界、報告邊界、基準年、直接排放、間接排放、排放係數、數據品質及重大性判定。
ISO 14064-2適用於減量專案
ISO 14064-2主要用於溫室氣體減量或移除增量專案,例如設備節能、燃料替代、再生能源或碳匯專案。
它不是一般公司年度組織碳盤查的主要標準。
ISO 14064-3適用於確證與查證
ISO 14064-3規範溫室氣體聲明的確證與查證原則及要求,可用於組織、專案及產品的溫室氣體聲明。
| 標準 | 主要用途 | 常見使用者 |
|---|---|---|
| ISO 14064-1 | 組織溫室氣體盤查與報告 | 公司、工廠、集團 |
| ISO 14064-2 | 減量或移除專案量化 | 節能、再生能源、碳匯專案 |
| ISO 14064-3 | 溫室氣體聲明確證與查證 | 查證機構、查證團隊 |
做 ISO 14064-1等於取得ISO認證證書嗎?
不完全正確。ISO 14064-1與ISO 9001、ISO 14001的運作方式不同。
企業通常先依ISO 14064-1完成盤查報告與排放量聲明,再由具資格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查證。通過後取得的通常是「溫室氣體查證聲明書」,而不是一般管理系統認證證書。
因此,市場上常說的「ISO 14064認證」,實務上可能指三種不同服務:
| 市場用語 | 實際內容 | 交付結果 |
|---|---|---|
| ISO 14064輔導 | 建立盤查邊界、清冊及報告 | 盤查文件與排放量 |
| ISO 14064培訓 | 教導盤查方法及內部查核 | 培訓證明或人員證書 |
| ISO 14064查證 | 第三方檢查溫室氣體聲明 | 查證聲明書 |
企業詢價時應先確認報價是否包含輔導、盤查報告、現場訪查、查證及缺失改善,避免以為「課程證書」就是企業排放量查證。
台灣哪些企業依法必須做碳盤查?
台灣企業是否強制盤查,應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環境部公告排放源及相關管理辦法判定,不能只看公司規模或員工人數。
原有列管對象包括特定高排放製程,以及直接排放或直接加能源間接排放達規定門檻的事業。
環境部於2025年3月公告擴大盤查對象,自2026年起,符合能源使用門檻的製造業、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及大專校院,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排放量盤查登錄。
擴大列管企業一定要第三方查驗嗎?
不一定。環境部對2025年公告新增的擴大盤查對象,政策重點為要求盤查及登錄,並明確說明「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
但是,原本屬於「應盤查登錄及查驗」的高排放事業,仍須依其適用規定辦理查驗。兩類企業不能混為一談。
| 法規類別 | 主要義務 | 是否查驗 |
|---|---|---|
| 應盤查登錄及查驗之排放源 | 盤查、登錄及查驗 | 需要 |
| 擴大列管之應盤查登錄排放源 | 盤查及登錄 | 原則上不要求 |
| 非環境部列管企業 | 無該項法定登錄義務 | 視自願或客戶要求 |
企業可透過環境部的公告、作業指引及盤查平台確認適用身分。若法規未規範的事項,才參考國際或國家標準最新版做法。
2026年哪些製造業可能被納入擴大盤查?
製造業不能只用排放量是否達2.5萬公噸判斷。
依環境部擴大盤查資訊,製造業全廠使用能源符合指定條件之一,例如年外購電力達2,000萬度,或煤炭、燃料油、天然氣使用量及燃燒設備達公告門檻,自2026年起即可能需要辦理前一年度盤查登錄。
企業應以同一廠場的實際能源資料逐項比對,而不是用公司集團總人數、營業額或單張電費推估。
擴大列管後何時完成登錄?
符合擴大列管條件的事業,自2026年起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未依期限完成法定盤查登錄,可能產生主管機關要求改善及裁罰風險。環境部已再次提醒4月30日為法定登錄截止日。
上市櫃公司一定要按照 ISO 14064-1盤查嗎?
上市櫃公司必須依金管會及證交所、櫃買中心規定完成溫室氣體資訊揭露,但不應簡化為「一定要買ISO 14064證書」。
金管會的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盤查資訊,並逐步完成確信。規劃為全體上市櫃公司於2027年完成盤查、2029年完成確信。
2026年起,資本額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應揭露合併報表子公司盤查資訊;資本額50億元以下公司應揭露個體公司盤查資訊。
上市櫃企業除確認盤查方法外,還需要注意揭露主體、合併報表子公司、確信範圍、報導期間及年報時程,不能只處理單一台灣工廠。
碳盤查與碳足跡有什麼不同?
碳盤查通常計算公司、工廠或集團的年度排放;產品碳足跡則計算一項產品或服務生命週期的排放。
ISO 14064-1適用於組織盤查。產品碳足跡通常採ISO 14067或特定產品類別規則,兩者不能直接互相取代。
| 比較項目 | 組織碳盤查 | 產品碳足跡 |
|---|---|---|
| 盤查對象 | 公司、工廠、據點或集團 | 單一產品或服務 |
| 常用標準 | ISO 14064-1、GHG Protocol | ISO 14067、產品類別規則 |
| 邊界 | 組織與營運邊界 | 產品生命週期 |
| 結果單位 | tCO₂e/年 | kgCO₂e/件、公斤或功能單位 |
| 主要用途 | ESG、法規、減量管理 | 客戶要求、碳標籤、產品比較 |
| 能否互相替代 | 不可以 | 不可以 |
如果客戶要求的是產品碳足跡,只提供公司的ISO 14064-1查證聲明,通常無法滿足要求。
GHG Protocol與ISO 14064-1有什麼差異?
兩套方法都可用於企業溫室氣體盤查,但分類架構及使用情境有所不同。
GHG Protocol常以Scope 1、Scope 2及Scope 3分類;ISO 14064-1:2018則將排放分為直接排放及不同類別的間接排放。
| 比較項目 | ISO 14064-1 | GHG Protocol |
|---|---|---|
| 制定機構 | ISO | WRI與WBCSD |
| 主要分類 | 直接與間接排放類別 | Scope 1、2、3 |
| 常見用途 | 查證、國際標準化盤查 | ESG、CDP、供應鏈揭露 |
| 是否可查證 | 可以 | 可以 |
| 是否可以整合 | 可以 | 可以 |
多數企業可以建立一套底層數據,再依ISO 14064-1、GHG Protocol及客戶表格轉換呈現,避免每次收到問卷都重新計算。
客戶要求碳盤查時,一定要提供查證聲明嗎?
不一定,應先確認客戶要求的交付物。
部分客戶只需要年度用電量、燃料量及Scope 1、Scope 2排放量;部分跨國品牌則要求ISO 14064-1盤查報告、第三方查證聲明或Scope 3資料。
企業收到要求後,至少要確認:
盤查年度
公司、工廠或產品邊界
適用標準
排放範疇
是否要求第三方查證
查證保證等級
查證機構資格
報告語言及提交期限
如果客戶沒有要求第三方查證,企業可先完成內部盤查。但應保留電費、燃料、冷媒、運輸及其他數據證據,避免日後查證時重新整理。
ISO 14064-1碳盤查要做哪些工作?
碳盤查不是把年度電費乘上一個係數而已。完整盤查還要處理邊界、排放源、數據品質及報告控制。
| 階段 | 主要工作 | 主要產出 |
|---|---|---|
| 1.需求確認 | 確認法規、客戶及揭露要求 | 適用性分析 |
| 2.邊界設定 | 確認公司、廠區及據點 | 組織與報告邊界 |
| 3.排放源鑑別 | 盤點燃料、電力、冷媒及製程 | 排放源清冊 |
| 4.數據蒐集 | 收集帳單、採購與設備紀錄 | 活動數據 |
| 5.排放量計算 | 選用正確係數與GWP | 排放量清冊 |
| 6.品質檢查 | 檢查完整性及計算錯誤 | 內部查核紀錄 |
| 7.報告編製 | 說明方法、假設及結果 | 溫室氣體報告書 |
| 8.第三方查證 | 文件審查、訪談與抽樣 | 查證聲明書 |
| 9.缺失改善 | 補證據、修正計算及報告 | 最終查證結果 |
若屬法定盤查登錄,還須依環境部平台格式及期限完成資料上傳。
碳盤查通常需要多久?
一般單一廠區的首次盤查,常見需要1~3個月;多廠區、製程排放複雜或數據不完整時,可能需要3~6個月以上。
| 企業條件 | 常見執行時間 |
|---|---|
| 小型辦公室或單純服務業 | 約2~6週 |
| 單一製造廠,數據完整 | 約1~3個月 |
| 有製程氣體、冷媒或多種燃料 | 約2~4個月 |
| 多廠區或合併報表子公司 | 約3~6個月 |
| 第三方查證及改善 | 另增加約2~8週 |
以上是實務估算,不是法定固定時間。若需要在4月30日前登錄或配合客戶交期,建議至少提前3~6個月啟動。
ISO 14064碳盤查費用是多少?
費用取決於企業據點、排放源、盤查範圍、數據完整度及是否包含第三方查證,不能只用員工人數報價。
| 費用項目 | 主要影響因素 |
|---|---|
| 教育訓練 | 人數、課程時數及是否包含實作 |
| 顧問輔導 | 廠區數量、排放源及資料成熟度 |
| 盤查報告 | 是否由企業自行計算或委外完成 |
| 第三方查證 | 排放量、據點、複雜度及保證等級 |
| 差旅費 | 現場地點、訪查天數及交通住宿 |
| 年度維護 | 新增據點、基準年調整及係數更新 |
台灣單一小型廠區的教育訓練、盤查輔導及第三方查證,市場總費用常見由新台幣十多萬元至數十萬元以上。
若涉及多廠區、製程排放、半導體氣體、海外子公司、範疇三或高保證等級,費用可能明顯增加。正式報價前應先提供能源資料、廠區地址及排放源清單。
企業可以自己做碳盤查嗎?
可以。碳盤查不一定要全部委外。
環境部對新增擴大盤查對象也明確表示可以自行辦理,不要求企業一定聘請顧問。企業可以由環安、廠務、財務、採購及永續人員共同完成。
但第一次自行盤查時,常見問題包括:
漏掉冷媒、化糞池或滅火器排放
工廠與辦公室邊界不一致
使用錯誤年度的電力排放係數
公務車與委外運輸分類錯誤
活動數據缺少發票或設備紀錄
Scope 3與其他間接排放未做重大性評估
排放清冊、報告及原始證據無法追溯
若企業未來需要第三方查證,建議從第一年就建立數據來源、負責人、計算公式及版本管理制度。
哪些企業建議直接導入ISO 14064-1?
即使法規沒有強制,以下企業仍適合採用ISO 14064-1建立正式制度:
上市櫃公司及合併報表子公司
國際品牌供應商
出口歐盟或高碳管理市場的企業
被客戶要求提供Scope 1、2、3數據的製造商
準備設定減碳或淨零目標的企業
有多廠區或海外據點的集團
未來可能接受第三方查證的企業
希望將盤查整合ISO 14001或ISO 50001的企業
若只是想了解公司主要排放來源,可以先做基礎盤點;若數據要公開、投標、回覆客戶或接受確信,則應提高方法與證據的完整性。
常見問題 FAQ
沒有被政府列管,也需要做碳盤查嗎?
法律上不一定需要,但可能受到客戶、集團、金融機構或上市櫃母公司的供應鏈要求。
企業應同時檢查法規身分及商業要求,不能只用「未被環境部列管」作為不盤查的理由。
做碳盤查一定要找顧問嗎?
不一定。企業具備相關能力及數據時,可以自行完成。
顧問的主要價值在於判定邊界、建立計算架構、訓練人員、檢查數據及協助準備查證,而不是代替企業製造資料。
做ISO 14064-1一定要找查證機構嗎?
不一定。企業可以依ISO 14064-1完成盤查,但暫時不接受第三方查證。
如果法規、上市櫃確信時程或客戶合約要求查證,才需要委託符合要求的查證或確信機構。
環境部盤查登錄等於ISO 14064-1查證嗎?
不等於。法定盤查登錄是向主管機關提交規定資料;ISO 14064-1是國際盤查標準;第三方查證則是對溫室氣體聲明進行獨立檢查。
三者可能互相整合,但法律效果及交付文件不同。
做完ISO 14064-1就要繳碳費嗎?
不一定。是否屬於碳費徵收對象,取決於台灣碳費法規及排放門檻,不是因為企業做了ISO 14064-1就產生碳費。新增擴大盤查對象也不代表立即成為碳費徵收對象。
碳盤查需要計算Scope 3嗎?
視適用規則及用途決定。客戶供應鏈、CDP、IFRS S2或淨零目標可能要求Scope 3;部分台灣法定盤查則以主管機關規定的排放範圍為準。
第一年度盤查沒有完整資料怎麼辦?
應先辨識缺口,建立合理估算方法並保留假設及計算依據,不能直接填入沒有證據的數字。
同時應建立次年度的抄表、採購、冷媒維修及運輸數據管理機制。
ISO 14064-1查證每年都要做嗎?
ISO標準本身不會強制所有企業每年接受查證。
但上市櫃揭露、主管機關規定、客戶合約或企業公開承諾,可能要求定期更新及查證。
ISO 14001可以取代碳盤查嗎?
不可以。ISO 14001是環境管理系統,並不等於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
企業可以把ISO 14064-1的碳數據管理整合進ISO 14001,但仍需另外執行盤查。
碳盤查最常見的失敗風險是什麼?
最常見問題不是計算公式,而是邊界錯誤、排放源遺漏、原始證據不足及不同年度方法不一致。
若數據將接受查證,還要避免顧問同時負責計算與獨立查證所產生的公正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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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完成本篇初步判斷後,可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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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怎麼分類
ISO 14064-1與GHG Protocol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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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碳費徵收對象與計算方式
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時程
ISO 14001、ISO 50001與碳管理整合方法
下一步如何執行?
企業不應先從購買「ISO 14064證書」開始。正確第一步,是確認為什麼要盤查,以及最終資料要交給誰。
建議依下列順序執行:
1. 確認是否屬於環境部列管或上市櫃揭露對象。
2. 取得客戶問卷、合約或供應鏈碳管理要求。
3. 確認盤查年度、組織邊界及廠區範圍。
4. 決定採用環境部方法、ISO 14064-1或GHG Protocol。
5. 盤點燃料、用電、冷媒、製程及其他間接排放。
6. 建立活動數據、排放係數及原始證據管理表。
7. 完成排放量清冊、內部查核及盤查報告。
8. 依需求安排政府登錄、客戶提交或第三方查證。
9. 每年更新數據,並設定可量化的減量行動。
如果企業只是收到客戶一句「請提供碳盤查」,應先要求對方確認標準、範疇及是否查證,不要直接支付查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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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包括:
台灣溫室氣體盤查法規適用性評估
ISO 14064-1與GHG Protocol盤查輔導
組織邊界、報告邊界及基準年設定
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排放源鑑別
活動數據、排放係數及排放量計算
溫室氣體排放清冊與盤查報告建立
內部碳盤查人員培訓
第三方查證前文件檢查及模擬查核
查證缺失改善及查證機構協調
ISO 14064-1與ISO 14001、ISO 50001整合
產品碳足跡ISO 14067及供應鏈碳數據規劃
企業可先提供公司人數、廠區地址、產業類別、年度用電量、燃料使用量、上市櫃身分及客戶要求。ODI MORGAN將先判斷「是否依法盤查、是否需要ISO 14064-1、是否需要第三方查證」,再規劃最精簡的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