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 REACH 法規合規服務:註冊、SVHC、限制物質與供應鏈管理指南
歐盟 REACH 法規合規服務:註冊、SVHC、限制物質與供應鏈管理指南
產品出口歐盟,客戶要求提供「REACH 報告」或「REACH 聲明」,是否做一次測試就能完成合規?
REACH 是歐盟化學品管理法規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涵蓋化學物質的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它不只涉及化學原料,也可能影響塗料、膠黏劑、塑膠、電子產品、家具、紡織品及其他成品。
REACH 合規服務適合化學品製造商、配方商、品牌商、出口商與零組件供應商。企業應依產品類型、材料、用途、輸歐數量及供應鏈角色,確認需要完成哪些義務,避免只做測試卻遺漏註冊、資訊傳遞或限制要求。
什麼是 REACH?哪些產品需要評估?
REACH 對不同產品形態設定不同要求。第一步應先區分產品屬於物質、混合物或物品,再確認適用義務。
| 產品類型 | 常見例子 | 主要評估方向 |
|---|---|---|
| 物質 | 單一化學原料、溶劑、金屬 | 註冊、限制、授權及安全資訊 |
| 混合物 | 油墨、塗料、清潔劑、膠黏劑 | 成分物質的註冊涵蓋、限制及 SDS |
| 物品 | 電線、衣服、家具、電子零件 | SVHC 資訊傳遞、適用限制及特定通報 |
| 具預期釋放功能的物品 | 部分具有刻意釋放香味功能的產品 | 除物品義務外,另評估釋放物質的註冊要求 |
「物品」的判斷重點,是其形狀、表面或設計是否比化學組成更能決定功能;不能只依商品名稱分類。
REACH 合規需要檢查哪些核心要求?
企業不能將 REACH 簡化為一份 SVHC 測試報告。不同產品可能同時涉及多項要求。
| 管理項目 | 主要內容 | 常見對象 |
|---|---|---|
| 物質註冊 | 依企業角色、物質年量及豁免條件判斷 | 物質、混合物中的成分及特定物品 |
| SVHC 候選清單 | 評估高度關切物質含量及資訊傳遞義務 | 含候選清單物質的物品等 |
| 附件 XVII 限制 | 確認特定物質、用途、產品及限值 | 化學品與各類成品 |
| 附件 XIV 授權 | 確認列入物質在歐盟的相關使用要求 | 使用或供應相關物質的企業 |
| SDS 安全資料表 | 依條件提供物質或混合物安全資訊 | 化學原料、塗料、膠黏劑等 |
| SCIP 資料提交 | 依廢棄物框架指令確認物品資訊義務 | 含候選清單物質超過門檻的相關歐盟供應者 |
SVHC 候選清單、授權清單與限制清單用途不同。物質列入候選清單,不代表所有用途立即禁止;但可能立即觸發相關資訊義務。
什麼情況需要 REACH 註冊?
一般而言,歐盟境內製造商或進口商,對每年製造或進口達 1 公噸以上的單一物質,應評估註冊義務及適用豁免。
混合物的判斷基礎是其中各成分物質的年量,不是只看整批混合物重量。
| 情況 | 判斷重點 |
|---|---|
| 單一物質輸入歐盟 | 確認該物質年量、進口主體及豁免 |
| 混合物輸入歐盟 | 分別計算成分物質的年量 |
| 一般成品輸入歐盟 | 不因成品重量超過 1 公噸就一律需要註冊 |
| 物品具有預期物質釋放功能 | 依 REACH 第 7 條條件評估釋放物質註冊 |
非歐盟企業可以直接辦理註冊嗎?
非歐盟製造商等符合資格的企業,可評估指定歐盟境內的唯一代表(Only Representative,OR),承擔適用的 REACH 進口商義務。
OR 與一般產品授權代表的法律角色不同,應確認委任資格、涵蓋物質、進口量及進口商範圍。
SVHC 超過 0.1%,產品就不能銷售嗎?
不一定。物品含有候選清單 SVHC 超過 0.1%(重量比),通常會觸發資訊傳遞等義務;是否禁止銷售,還要檢查附件 XVII、其他適用法規及客戶要求。
| 義務 | 主要觸發條件 |
|---|---|
| 向專業客戶提供資訊 | 物品含候選清單物質超過 0.1%,應提供足以安全使用的資訊,至少包含物質名稱 |
| 回覆消費者詢問 | 符合條件時,應於收到要求後 45 日內免費提供資訊 |
| REACH 第 7(2) 條通報 | 除濃度門檻外,另涉及每一生產者/進口商每年該物質總量超過 1 公噸及適用豁免 |
| SCIP 提交 | 依相關歐盟供應者角色及物品濃度條件判斷,不以每年 1 公噸為門檻 |
複合產品中,組裝後仍保有物品身分的組成物品,應分別確認濃度門檻,不能單純用整台設備重量稀釋計算。
SCIP 與 REACH 通報有什麼不同?
SCIP 的法源是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不是 REACH 註冊。兩者可能使用部分相同材料資料,但觸發條件及提交內容不同。
| 項目 | REACH 物品中 SVHC 通報 | SCIP |
|---|---|---|
| 法源 | REACH 第 7(2) 條 | 廢棄物框架指令 |
| 濃度條件 | 候選清單物質超過 0.1% | 候選清單物質超過 0.1% |
| 年量條件 | 另涉及該物質每年總量超過 1 公噸 | 無相同的 1 公噸門檻 |
| 其他判斷 | 須確認暴露排除、已為該用途註冊等豁免 | 須確認供應者角色及適用範圍 |
| 主要目的 | 管理物品中 SVHC 的相關風險 | 提供物品及其廢棄階段的相關資訊 |
非歐盟供應商通常需要協助提供材料與產品資訊,由相關歐盟義務主體確認並履行提交責任。
REACH 測試報告可以證明全面合規嗎?
不能單憑一份測試報告證明所有 REACH 義務均已完成。報告只涵蓋所列樣品、物質、方法與測試範圍。
| 文件或資料 | 可以支持什麼 | 不能直接取代什麼 |
|---|---|---|
| SVHC 測試報告 | 特定樣品與清單範圍的分析結果 | 註冊、附件 XVII 全部評估及通報 |
| 供應商聲明 | 特定材料或料號的符合性資訊 | 必要的風險審查與證據 |
| SDS | 適用化學品的危害與安全使用資訊 | 成品全部物質評估 |
| 註冊資訊 | 特定物質及供應鏈的註冊涵蓋依據 | 所有產品及用途的全面符合 |
| 企業 REACH 聲明 | 在明確範圍與證據下表達符合性 | 法定註冊、授權或提交義務 |
REACH 並沒有適用所有產品的單一官方「REACH 合格證書」,也不是獨立的 CE 標誌認證方案。
REACH 合規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企業應先準備產品與供應鏈資料,再依風險決定是否需要補測。
| 資料 | 用途 |
|---|---|
| 產品名稱、功能及銷售市場 | 確認產品分類與適用要求 |
| BOM、材料或配方資料 | 識別成分及風險材料 |
| 物質名稱、CAS/EC 號 | 核對物質身分及法規清單 |
| 年輸歐數量及成分比例 | 評估物質年量與註冊義務 |
| 供應商聲明及測試報告 | 支持材料與物品評估 |
| SDS 及用途資訊 | 確認化學品安全資訊及使用條件 |
| 歐盟進口商或 OR 資訊 | 確認義務分工及註冊涵蓋 |
| 現有客戶規範 | 確認是否有超出法規的要求 |
所有產品都需要 SDS 嗎?
不一定。SDS 主要適用於符合相關條件的物質及混合物,一般物品不會僅因出口歐盟就一律需要 SDS。
需要提供 SDS 時,應符合 REACH 附件 II 等適用要求,並確認語言、版本及內容。
ODI MORGAN 的 REACH 合規服務如何執行?
| 步驟 | 執行內容 | 預期成果 |
|---|---|---|
| 1. 確認產品與角色 | 區分物質、混合物或物品,確認供應鏈角色 | 建立評估範圍 |
| 2. 盤點材料與數量 | 整理成分、BOM、用途及年輸歐量 | 找出資料缺口 |
| 3. 核對法規要求 | 檢視 SVHC、附件 XVII、授權及註冊需求 | 建立義務清單 |
| 4. 補充證據 | 審查供應商資料,評估測試需求 | 完善支持資料 |
| 5. 規劃文件與提交 | 準備適用聲明、安全資訊及註冊/通報支援 | 明確分工與交付內容 |
| 6. 持續更新 | 追蹤清單、材料、用途及供應商變更 | 維持資料有效性 |
法規清單及限制條款會更新。評估與聲明應註明版本、日期及範圍,不能長期沿用固定物質項數。
REACH 合規需要多少時間與費用?
成品材料評估與物質註冊是不同工作,不能使用同一費用或時程估算。
| 服務範圍 | 主要影響因素 |
|---|---|
| 成品 SVHC/限制評估 | 材料種類、型號、文件及測試項目 |
| 供應商資料管理 | 料號數量、供應商配合及缺件程度 |
| SDS 編製或審查 | 配方、危害資料、語言及用途 |
| 物質註冊與 OR 安排 | 物質身分、年量、資料取得、官方費用及代表服務 |
| 通報或 SCIP 支援 | 產品結構、SVHC 資料及義務主體分工 |
測試、物質資料使用權、官方費用及 OR 費用等,應依實際需求分項確認。
常見問題 FAQ:企業合規前應確認哪些事項?
已通過 RoHS,還需要 REACH 評估嗎?
需要分別確認。RoHS 與 REACH 的適用範圍、物質及義務不同,RoHS 報告不能直接取代 REACH 評估。
年出口量不到 1 公噸,就完全不受 REACH 管理嗎?
不是。1 公噸主要涉及特定註冊或通報判斷;附件 XVII 限制及物品 SVHC 資訊傳遞等義務,不一定有相同年量門檻。
SVHC 報告一定要每年重做嗎?
法規沒有適用所有產品的統一年度重測要求。應依候選清單更新、材料變更、資料可靠度及客戶規範評估補測需求。
供應商只提供聲明,沒有測試報告,可以嗎?
可先評估聲明範圍、材料資訊及供應商可信度。若證據不足或材料風險較高,可能需要補充資料或測試。
合規最困難的地方是什麼?
常見難點是材料資訊不完整、物品拆分錯誤,以及不清楚誰負責註冊或通報。先確認產品分類與責任分工,通常能減少重複工作。
發現 SVHC 超過 0.1%,應該怎麼辦?
先確認物質、所在物品及含量,再檢查資訊傳遞、通報、SCIP 與適用限制。若客戶有更嚴格要求,也需同步評估替代材料。
延伸閱讀:還可以了解哪些相關合規主題?
RoHS 供應鏈有害物質管理:管理材料證據與供應商變更。
限用物質資料庫管理:連結料號、法規版本及支持文件。
SDS 安全資料表服務:準備化學品危害與安全使用資訊。
SCIP 資料庫申報輔導:整理物品結構與 SVHC 資訊。
下一步如何執行?ODI MORGAN 可以提供哪些協助?
建議先整理產品功能、材料或配方、年輸歐數量、供應商資料及客戶要求,再確認企業與歐盟進口商的分工。
ODI MORGAN 可依需求提供:
REACH 產品分類與適用義務評估
SVHC 及附件 XVII 限制要求盤點
材料聲明、測試報告與供應鏈證據審查
測試需求評估與安排
REACH 聲明及 SDS 相關文件輔導
物質註冊、OR 需求與相關通報服務協調
SCIP 資料準備及後續變更管理輔導
歡迎聯繫 ODI MORGAN,提供產品及歐盟市場需求,我們將協助確認合規範圍、時程與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