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064-1查證通過了,為什麼客戶還要求GHG Protocol?

ISO 14064-1查證通過了,為什麼客戶還要求GHG Protocol?


ISO 14064-1是組織層級溫室氣體盤查與報告標準,企業可依此建立排放清冊並接受第三方查證。GHG Protocol則是國際企業、投資人、ESG平台及供應鏈常用的碳排計算與揭露架構。


已通過ISO 14064-1查證的企業,通常不必從零重做盤查,但仍要確認組織邊界、Scope分類、Scope 2計算方式及Scope 3範圍是否符合客戶要求。


這項問題特別適用於上市櫃公司、跨國企業供應商、出口製造商,以及需要回覆CDP、ISSB、客戶碳問卷或淨零目標的企業。


通過ISO 14064-1後,為什麼客戶仍要求GHG Protocol?

因為「查證通過」只表示盤查報告符合當次查證所採用的準則、邊界與保證範圍,不代表已符合所有客戶的揭露口徑。


國際客戶常用Scope 1、Scope 2及Scope 3管理全球供應鏈。如果企業只提供ISO 14064-1類別一至類別六的報告,客戶可能無法直接匯入自己的碳管理系統。


客戶要求ISO報告可能仍需補充的內容
Scope 1、2、3數據             將ISO排放類別重新對照                                      
Scope 3十五類別重新分類價值鏈排放
Scope 2雙軌數據補充地點基準與市場基準
集團合併數據確認營運控制、財務控制或股權比例
基準年資料補充重算政策及歷年可比性
供應商特定排放提高原始數據覆蓋率
ESG或ISSB揭露補充方法、估算、不確定性及治理資訊


因此,客戶不是否定ISO 14064-1查證,而是要求企業用其採用的共同語言重新呈現數據。


ISO 14064-1與GHG Protocol有什麼差異?

兩者都能用於組織溫室氣體盤查,但定位與分類方式不同。


比較項目ISO 14064-1GHG Protocol
性質                       國際標準                                              企業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標準               
現行主要版本ISO 14064-1:2018Corporate Standard及相關指引
主要用途建立、管理、報告及查證盤查清冊國際揭露、供應鏈與企業減碳管理
排放分類類別一至類別六Scope 1、Scope 2及Scope 3
Scope 3架構依重大間接排放分類上游與下游共十五類別
Scope 2可依適用方法量化與報告特定市場須考慮地點與市場基準
第三方查證可銜接ISO查證體系本身不規定完整查證程序
客戶接受度法規、查證及企業制度常見跨國企業與ESG揭露常見


ISO 14064-1:2018目前仍是有效版本,規範組織層級排放與移除量的量化、報告及查證準備。


ISO 14064-1已進入修訂程序,但在新版正式發布及轉換要求確定前,企業仍應依現行版本及適用方案執行。


ISO類別一至六如何對應GHG Protocol?

兩套架構可以對照,但不能只改欄位名稱。企業仍須檢查每項排放源的實際性質。


ISO 14064-1分類主要內容GHG Protocol對應
類別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               Scope 1                                  
類別二輸入能源的間接排放Scope 2
類別三運輸產生的間接排放Scope 3相關類別
類別四組織使用產品產生的間接排放Scope 3上游類別
類別五組織產品使用產生的間接排放Scope 3下游類別
類別六其他來源的間接排放Scope 3或其他適用分類


GHG Protocol的Scope 3標準進一步分為十五類,包括採購商品與服務、資本財、燃料與能源活動、運輸、廢棄物、商務旅行、員工通勤、租賃資產、售出產品使用及產品報廢等。


若ISO報告只揭露經重大性評估後選定的間接排放,客戶要求完整Scope 3盤點時,企業仍需進行十五類別篩選。


ISO查證可以直接當作GHG Protocol查證嗎?

不一定,應查看查證聲明所列的準則、範圍、保證等級及排除項目。


如果原始盤查同時依ISO 14064-1與GHG Protocol編製,並將兩者列入查證準則,查證聲明才可能同時支持兩套架構下的數據。


應檢查查證聲明哪些內容?

檢查項目應確認內容
查證準則                是否只列ISO,或同時列GHG Protocol                
組織邊界哪些公司、工廠與據點被納入
排放範圍是否包含Scope 1、2及3
Scope 3類別哪些類別被查證、哪些被排除
保證等級合理保證或有限保證
重大性門檻查證機構採用的判定方式
報告年度是否與客戶要求年度一致
排除事項是否存在重大據點或排放源未納入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主要規範企業排放核算與報告,本身不提供完整的查證程序。參考:GHG Protocol企業標準


企業仍可委託第三方查證,但應事先約定使用準則及查證範圍,避免取得聲明後才發現客戶不接受。


Scope 2為什麼容易出現兩套數字?

Scope 2是外購電力、蒸汽、熱能及冷卻產生的間接排放。GHG Protocol在符合條件的市場中,可能要求以兩種方法揭露。


方法計算概念常見數據
地點基準 Location-based     依電網平均排放係數                      國家或區域電力係數                    
市場基準 Market-based依企業購電選擇及合格契約工具綠電、PPA、憑證或供應商係數


購買再生能源不代表可以直接把Scope 2填成零。企業還要確認契約工具品質、權利歸屬、避免重複計算及適用市場條件。


若原ISO盤查只有單一外購電力數字,客戶可能要求補做雙軌計算與計算方法說明。


客戶要求GHG Protocol,是否代表要重做全部盤查?

多數情況不需要。電費、燃料、冷媒、運輸、廢棄物及採購等原始活動數據可以繼續使用。


企業主要需要進行「差異分析、重新分類、補足缺口及更新揭露」。


工作內容通常是否需要重做
已確認的Scope 1原始數據        通常不用                                     
已確認的用電數據通常不用
組織邊界需要重新核對
ISO類別轉Scope分類需要
Scope 2雙軌計算視情況補做
Scope 3十五類別篩選通常需要
基準年重算政策可能需要補充
查證聲明依客戶要求決定是否擴充


若原盤查邊界與GHG Protocol要求差異很大,例如漏列子公司、租賃資產或大量價值鏈排放,工作量才可能接近重新盤查。


GHG Protocol與ISSB有什麼關係?

IFRS S2要求企業揭露與氣候相關的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及目標,包括溫室氣體排放資訊。


IFRS S2原則上以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作為溫室氣體量測基礎,但也應考慮適用司法管轄區、交易所要求及最新修正提供的適用方式。


ISSB於2025年發布溫室氣體排放揭露修正,目的之一是降低重複計算、執行複雜度與成本。參考:IFRS S2官方資訊


因此,企業不應簡化為「未來ISO全部無效」。正確作法是同時確認法規盤查、財務導向揭露及客戶供應鏈的不同口徑。


台灣企業未來需要同時做兩套盤查嗎?

不一定需要兩套獨立資料庫。較有效率的方式是建立一套活動數據底稿,再依不同要求輸出不同報表。


使用目的主要依據
台灣法規盤查與登錄          主管機關管理辦法及盤查指引                     
ISO第三方查證ISO 14064-1及約定查證準則
ISSB氣候揭露IFRS S1、IFRS S2及台灣採用規定
國際客戶問卷GHG Protocol及客戶指定格式
供應鏈減碳Scope 3、產品碳足跡或客戶方法
CBAM歐盟CBAM產品內含排放規則


同一筆柴油用量可同時支援ISO類別一、GHG Protocol Scope 1及台灣法規申報,關鍵是排放係數、邊界與分類均可追溯。


ISO轉換GHG Protocol需要多少時間與費用?

單一據點、資料完整且主要盤查Scope 1與Scope 2的企業,通常約需二至六週完成對照與補充。


若需要完整Scope 3、集團合併或重新查證,可能需要二至六個月以上。


專案範圍常見時間費用影響
ISO與GHG差異分析          1~2週                      較低                                  
Scope 1、2轉換2~4週依據點與能源種類
Scope 2雙軌計算1~3週依契約工具複雜度
Scope 3十五類別篩選2~6週依資料完整度
完整Scope 3量化2~6個月以上依供應鏈規模
擴充第三方查證依查證機構安排查證費另計


費用應依據點、法人數量、排放源、Scope 3類別、資料品質及查證範圍報價,不能只用員工人數判斷。


常見問題FAQ


客戶要求GHG Protocol,是不是原ISO查證白做了?

不是。原始數據、排放源清冊、內部程序及查證經驗都能繼續使用,通常只需補做口徑轉換與缺口資料。


GHG Protocol可以取得認證證書嗎?

GHG Protocol主要是核算與報告標準,不像ISO管理或盤查體系有固定的「GHG Protocol證書」。企業可安排第三方保證或查證,但應確認聲明內容。


Scope 3一定要十五類全部計算嗎?

應先逐類篩選與說明適用性,再依重大性、資料可得性、揭露規定及客戶要求決定量化範圍,不能直接全部填寫不適用。


ISO類別三至六加總就是Scope 3嗎?

概念上大致對應,但仍需逐項映射到GHG Protocol十五類別,避免重複、漏列或分類錯誤。


客戶可以接受ISO查證聲明嗎?

有些客戶可以接受,有些會要求GHG Protocol格式、指定Scope 3類別或特定保證範圍。應先取得客戶書面要求。


轉換後一定要重新查證嗎?

不一定。如果只改報表格式且數據與邊界未變,客戶可能接受原聲明加對照表;若增加據點、Scope 3或改變計算方法,通常應評估擴充查證。


現在該用ISO還是GHG Protocol?

若企業同時面對台灣法規、ESG及國際客戶,建議底稿同時支援兩者,而不是二選一。


延伸閱讀

ISO 14064-1與GHG Protocol完整比較

ISO類別一至六與Scope 1至3對照

GHG Protocol Scope 3十五類別說明

Scope 2地點基準與市場基準差異

IFRS S2溫室氣體揭露要求

台灣上市櫃公司永續揭露準備

溫室氣體第三方查證常見缺失


下一步如何執行?

第一步,取得客戶問卷或揭露規範,確認其要求的年度、邊界、Scope、方法及查證程度。

第二步,檢查ISO 14064-1盤查報告與查證聲明,確認已涵蓋的法人、據點、排放源與間接排放。

第三步,建立ISO類別與GHG Protocol Scope對照表,逐項找出分類與方法差異。

第四步,補做Scope 2雙軌計算、Scope 3十五類別篩選、基準年政策及必要的供應商數據。

第五步,依客戶或ISSB要求輸出GHG Protocol格式報告,並評估是否需要擴充或重新進行第三方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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