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6勞工安全法規對台商工廠的重點影響|安全訓練、設備檢定、職業病與罰款指南
越南2026勞工安全法規對台商工廠的重點影響|安全訓練、設備檢定、職業病與罰款指南
越南2026年勞工安全法規,是指企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施行法令,管理機械設備、作業環境、安全訓練、健康檢查、工傷事故及職業病風險。
適用對象包括越南境內的台商製造工廠、倉庫、營造工程、物流中心,以及使用化學品、起重設備、壓力容器、鍋爐、焊接或高空作業的企業。
2026年最值得注意的變化,是越南政府已將《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列入2026年立法計畫,並公布第283/2026/NĐ-CP號行政處罰法令,自2026年9月10日起實施。
這代表台商工廠不能只確認「有沒有ISO 45001證書」,還要檢查安全文件、訓練對象、設備檢定、工作環境監測與現場實際操作是否一致。
越南2026年主要適用哪些勞工安全法規?
越南2026年並非已全面改用一部全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目前主要法律基礎仍是第84/2015/QH13號《職業安全衛生法》,但處罰制度及主管機關執行方式正在更新。
| 法規 | 主要內容 | 2026年應注意事項 |
|---|---|---|
| 第84/2015/QH13號法律 | 職業安全衛生、事故、職業病及雇主責任 | 現行核心法律 |
| 第39/2016/NĐ-CP號法令 | 事故通報、調查、安全管理及技術事故 | 工傷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
| 第44/2016/NĐ-CP號法令及修正規定 | 安全訓練、設備檢定及工作環境監測 | 工廠日常最常被檢查的項目 |
| 第31/2018/TT-BLĐTBXH號通知 | 職業安全衛生訓練執行細節 | 應確認訓練組別與證明 |
| 第19/2016/TT-BYT號通知 | 工作環境衛生及勞工健康管理 | 涉及環境監測與健康檔案 |
| 第28/2021/TT-BLĐTBXH號通知 | 工傷及職業病勞工待遇 | 規範補償、給付及相關文件 |
| 第12/2022/NĐ-CP號法令 | 現行勞動行政處罰 | 適用至新處罰制度生效前 |
|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 | 新版勞動、社會保險及職安處罰 | 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
| 第04/VBHN-BNV號整合文件 | 強制工傷及職業病保險 | 2026年公布的整合適用版本 |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已於2026年7月15日公布,但要到2026年9月10日才生效。企業在此之前仍應依現行規定管理,不應誤認已經立即全面換法。
此外,越南政府已將《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納入2026年立法計畫。這代表後續可能再調整管理責任及行政程序,但在新法正式通過、生效前,企業仍應依現行法律執行。
2026年對台商工廠最大的影響是什麼?
最大的影響,是新處罰制度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職業安全管理不完整將更容易形成明確的行政處罰。
工廠不能只準備安全政策或ISO程序。政府檢查通常會比對人員、設備、現場、訓練與法定紀錄,確認企業是否真正執行。
台商工廠應注意的八項影響
1.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將取代原有相關勞動處罰制度。
2. 未執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可能遭處罰。
3. 未依人員組別完成安全訓練,可能按受影響人數計算風險。
4. 高風險機械設備未檢定、過期或未申報,可能被要求停用。
5. 未實施健康檢查、職業病檢查或工作環境監測,可能被處罰。
6. 工傷事故未即時通報、調查或補償,將產生額外責任。
7. 外包商發生事故時,發包工廠不一定可以完全免責。
8. ISO 45001證書不能取代越南法定文件。企業應在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一次全面差距檢查,優先處理可能危及人員生命或造成設備停用的問題。
工廠必須建立哪些職業安全衛生文件?
企業必須依人數、產業、危害程度及設備種類,建立適合工廠實際情況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只有一套通用安全手冊並不足夠。文件內容必須能對應現場製程、機械、化學品、作業人員及緊急狀況。
基本文件清單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及年度工作計畫
適用法律與技術規範清單
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
各設備與作業的安全操作程序
高風險作業許可制度
安全衛生人員任命及職責
安全衛生訓練名單與證明
機械設備檢定、維護與點檢紀錄
工作環境監測報告
勞工健康檢查及職業病管理紀錄
個人防護具評估、發放及更換紀錄
工傷事故通報、調查與改善文件
緊急應變及救援程序
承包商安全管理文件
定期自檢及缺失改善紀錄
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法定報告
依第283/2026/NĐ-CP號法令,未建立年度計畫、安全規章或作業程序,可能構成行政違規。若文件存在但現場未執行,仍可能被認定不符合。
哪些人員必須接受職業安全衛生訓練?
越南職業安全衛生訓練不是所有人上一堂相同的課程,而是依職務、風險及管理責任分組訓練。
常見訓練對象包括企業管理者、安全衛生人員、高風險作業人員、一般員工、職業健康人員及工廠安全衛生員。
| 人員類型 | 常見對象 | 訓練重點 |
|---|---|---|
| 第1組 | 企業負責人、廠長、部門主管 | 法律責任及安全管理 |
| 第2組 | 專職或兼職安全衛生人員 | 風險評估、檢查及事故管理 |
| 第3組 | 從事嚴格安全要求作業者 | 專業安全知識及實務操作 |
| 第4組 | 不屬於其他特定組別的一般員工 | 基本安全、危害及緊急應變 |
| 第5組 | 醫護與職業健康人員 | 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 |
| 第6組 | 工廠安全衛生員 | 現場監督、提醒及員工參與 |
新進員工、轉換工作、設備或製程發生變更,以及長期離開工作後重新上崗時,都應確認是否需要初訓或補充訓練。
常見問題是員工有證書,但證書組別、工作內容或有效狀態不符。企業還應保留課程內容、出席紀錄、測驗結果及實務訓練證據。
哪些機械設備需要安全檢定?
屬於「具有嚴格職業安全要求」清單的機械、設備及物質,應由具備法定資格的機構完成安全技術檢定。
常見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縮空氣儲槽、電梯、起重機、吊車、吊升平台及部分高風險施工設備。
台商工廠常見列管設備
鍋爐及蒸汽系統
高壓滅菌設備及壓力容器
空氣壓縮機儲氣桶
液化石油氣或工業氣體設備
橋式起重機及門式起重機
吊車、升降平台及載貨升降機
客梯及貨梯
叉車及其他特定升降設備
高空作業吊籃
部分冷凍及壓力管線系統
設備應在首次使用前、定期使用期間及重大維修或改造後,依適用規定確認是否需要重新檢定。
| 常見問題 | 主要風險 |
|---|---|
| 設備從台灣或中國進口,未在越南檢定 | 不得直接以國外證書取代越南程序 |
| 檢定證明已過期 | 設備可能被要求停止使用 |
| 設備移動位置後未評估 | 安裝條件可能已經改變 |
| 壓力、容量或用途被改造 | 原檢定範圍可能不再適用 |
| 有檢定貼紙但找不到報告 | 無法證明檢定內容與設備一致 |
| 設備編號與報告不一致 | 稽查時可能視為無有效證明 |
| 委託一般維修公司檢查 | 維修保養不能取代法定檢定 |
企業應建立列管設備總表,管理設備編號、位置、檢定日期、到期日及下次檢定安排。
工廠是否必須進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必須。企業應辨識工作場所中的危險及有害因素,評估哪些情況可能造成夾傷、捲入、墜落、觸電、中毒、火災、爆炸、噪音傷害或職業病。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對未組織辨識及評估危險、有害因素的雇主設有處罰規定。
風險評估至少要涵蓋什麼?
正常生產及設備運轉
清潔、保養、維修與換模
設備異常及故障排除
停電、停水或化學品洩漏
新設備、新材料及製程變更
夜班、加班及單獨作業
孕婦、未成年及高齡勞工
外包施工與承包商作業
火災、爆炸與緊急疏散
曾經發生的事故及虛驚事件風險評估不能只寫「注意安全」或全部評為低風險。企業應清楚記錄現有措施、改善責任人、期限及改善後的剩餘風險。
工廠需要多久進行一次工作環境監測?
工作場所存在粉塵、噪音、振動、化學物、微氣候、照明、輻射或其他有害因素時,企業應建立工作環境衛生檔案並依法監測。
原則上,企業應依適用法規與實際危害安排監測,常見法定管理頻率至少為每年一次;若製程、設備、原料或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變更,應重新評估是否增加監測。
常見監測項目
| 產業或製程 | 常見監測因子 |
|---|---|
| 金屬加工 | 噪音、振動、金屬粉塵、油霧 |
| 塑膠與射出成型 | 溫度、噪音、揮發性有機物 |
| 電子與SMT | 錫煙、助焊劑、溶劑、照明 |
| 塗裝與印刷 | VOC、粉塵、噪音及局部排氣 |
| 化學品作業 | 特定化學物、酸鹼氣體及通風 |
| 木材加工 | 木粉塵、噪音、甲醛 |
| 鍋爐及高溫製程 | 高溫、熱輻射、噪音 |
| 實驗室 | 化學物、通風及生物性危害 |
監測報告正常,不代表可以永久不再監測。企業仍應確認採樣位置、實際作業狀況及監測因子是否涵蓋所有風險。
員工健康檢查與職業病檢查有什麼要求?
一般勞工通常至少每年安排一次健康檢查。
從事繁重、有毒、有害或危險工作的勞工,以及未成年、高齡或特定健康狀況人員,
可能需要更高頻率的健康檢查,常見要求為至少每六個月一次。
健康管理不能只做一般體檢
企業應依員工實際接觸的有害因素,安排相對應的職業病檢查。
例如,長期接觸噪音的員工應注意聽力;接觸粉塵者應注意肺部;
接觸化學物者則應依物質特性安排相關檢查。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對未替員工安排定期健康檢查或職業病檢查的行為,
採取按受影響員工人數計算的處罰方式,並設有罰款上限。
企業除了保存體檢結果,也要對異常人員進行複查、工作調整及追蹤,不能只完成付費體檢。
發生工傷事故後應如何處理?
工傷事故發生後,工廠首先要救治傷者、控制危險並保存事故現場;涉及重傷、死亡或多人受傷時,應依法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企業不得只與員工私下和解後就不通報。是否屬於法定工傷事故,應依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作關聯及法律條件判定。
工傷事故處理流程
| 階段 | 主要工作 |
|---|---|
| 立即處理 | 急救、送醫、隔離危險及保存現場 |
| 法定通報 | 依事故等級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 |
| 事故調查 | 蒐集證據、訪談人員及確認直接原因 |
| 原因分析 | 找出設備、程序、訓練及管理原因 |
| 責任處理 | 確認醫療、工資、補償及保險給付 |
| 改善措施 | 防護改善、程序修訂及重新訓練 |
| 結案追蹤 | 確認改善有效並保存完整文件 |
未統計、未通報、延遲通報或提供不正確事故資料,都可能構成不同的違規行為。
若事故造成重大傷亡,除了行政處罰,企業管理者及直接責任人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
工傷保險是否能取代企業賠償責任?
不能。依法參加工傷及職業病強制保險,只是企業的基本義務之一。發生工傷後,雇主仍可能需要負擔急救、醫療、停工期間工資、補償或給付及復工安排。
2026年2月公布的第04/VBHN-BNV號整合文件,彙整了強制工傷與職業病保險相關施行規定。
若員工尚未依法參保,企業可能需要自行承擔相當於保險制度應支付的費用,並面臨社會保險相關處罰。
外包商發生事故,台商工廠是否需要負責?
可能需要。工廠將設備維修、屋頂施工、電氣工程、搬運或清潔工作外包,不代表所有安全責任都已轉移給承包商。
發包前應確認哪些事項?
承包商營業及專業資格
施工人員安全訓練證明
高風險作業人員資格
施工風險評估及工作方法
動火、高空、吊裝、局限空間等作業許可
個人防護具及救援設備
工傷與責任保險
雙方現場安全責任
事故通報與緊急聯絡方式
每日施工前安全交底
完工後的現場復原及驗收若工廠知道現場存在重大危險,卻仍允許承包商繼續施工,事故發生後可能難以完全排除發包方責任。
個人防護具只要發給員工就合格嗎?
不一定。企業必須先依危害選擇合適的個人防護具,再確認規格、尺寸、防護能力、配戴方法、更換週期及實際使用情況。
常見不符合包括:
防毒面具濾罐選型錯誤
防護手套不適用所接觸的化學品
高空安全帶沒有可靠掛點
員工自行購買不合規格的安全鞋
發放紀錄有簽名,但現場沒有配戴
破損或過期後未及時更換
PPE發放費用從員工薪資扣除
沒有針對配戴效果進行訓練
個人防護具是最後一道防線。能透過設備護罩、局部排氣、隔離或自動化控制的危害,不應只依靠員工配戴PPE。
哪些作業需要建立工作許可制度?
越南法規不一定對所有工廠統一規定完全相同的許可表單,但企業應依危害建立高風險作業管制。
建議納入許可管理的作業
動火、焊接及切割
高處及屋頂作業
局限空間進入
吊裝及起重作業
帶電或電氣維修
管線與設備拆除
化學品槽體清潔
壓力系統維修
消防系統停用
挖掘及地下工程
工作許可不能只有簽名。核准人員應在施工前確認能源隔離、氣體檢測、防墜措施、監火人員、救援方案及作業完成後的復原情況。
2026年違反勞工安全法規會面臨哪些處罰?
依違規情況,企業可能面臨罰款、補做訓練、重新檢定、停止使用設備、支付員工補償或其他改善命令。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部分職安違規會依受影響員工人數計算。
| 常見違規 | 可能後果 |
|---|---|
| 未提交或延遲提交職安報告 | 罰款並要求補報 |
| 未建立安全衛生年度計畫 | 罰款及限期改善 |
| 未執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 罰款及重新評估 |
| 未安排安全訓練 | 依人數處罰並補訓 |
| 使用未檢定或檢定過期設備 | 罰款、停用及重新檢定 |
| 違反國家職業安全技術規範 | 可處2,500萬至4,000萬越盾 |
| 未進行健康或職業病檢查 | 可能按每名員工計算 |
| 未提供適當個人防護具 | 依受影響人數及危害處罰 |
| 未建立工作環境衛生檔案 | 罰款並要求補正 |
| 未通報或調查工傷事故 | 罰款、補償及其他法律責任 |
| 阻礙員工離開重大危險區域 | 可能構成嚴重違規 |
| 事故造成重大傷亡 | 可能涉及刑事及民事責任 |
新法令所列金額應依違規主體判定。法令若以個人為基準規定罰款,組織違規的適用金額通常可能較高,實際仍應依個案條文確認。
2026年勞工安全合規會增加哪些成本?
合規費用主要取決於員工人數、產業危害、設備數量及工廠原有管理基礎。
| 成本項目 | 主要內容 |
|---|---|
| 法規差距檢查 | 文件、現場及法規適用性盤點 |
| 安全訓練 | 依訓練組別、人數及工作風險計算 |
| 設備檢定 | 依設備種類、數量及所在地計算 |
| 環境監測 | 依粉塵、噪音、化學物等因子計算 |
| 健康檢查 | 依人數及職業病檢查項目計算 |
| 工程改善 | 護罩、排氣、防墜、隔離及聯鎖 |
| PPE費用 | 採購、定期更換及配戴測試 |
| ISO 45001 | 系統建置、內審、管理審查及認證 |
| 年度維護 | 法規更新、報告、稽核及改善追蹤 |
費用不能只按員工人數估算。相同100人的工廠,辦公室、電子組裝與化學品生產的安全管理成本會有明顯差異。
完成職業安全改善通常需要多久?
若企業文件完整、設備均已檢定,通常可在數週內改善管理問題;若涉及設備工程與作業環境改造,時間可能延長至數月。
| 工廠情況 | 參考時程 |
|---|---|
| 初步法規及現場差距檢查 | 約1~2週 |
| 修訂安全文件及表單 | 約2~4週 |
| 員工安全訓練及補訓 | 約2~6週 |
| 設備盤點及安排檢定 | 約2~8週 |
| 工作環境監測與報告 | 約2~6週 |
| 一般安全防護改善 | 約1~3個月 |
| 重大設備或排氣工程 | 約2~6個月 |
| ISO 45001系統完整建置 | 約3~6個月 |
實際時程會受到工廠停線安排、設備供應、檢定機構排程及改善工程規模影響。
ISO 45001可以取代越南勞工安全法規嗎?
不能。ISO 45001是國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標準;越南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則是企業必須遵守的強制要求。
| 項目 | ISO 45001 | 越南勞工安全法規 |
|---|---|---|
| 性質 | 自願性認證標準 | 強制性法律要求 |
| 主要目的 | 建立系統化風險管理 | 保護勞工並規範雇主責任 |
| 安全訓練 | 要求確認能力與認知 | 規定法定訓練對象及內容 |
| 設備檢定 | 要求管理法規義務 | 直接規定列管設備檢定 |
| 健康管理 | 要求管理職業健康風險 | 規定體檢、監測及職業病管理 |
| 違反結果 | 認證缺失、停證或撤證 | 罰款、停用設備或法律責任 |
| 能否互相取代 | 不可以 | 不可以 |
正確做法是將越南法規納入ISO 45001法規清單、危害辨識、營運控制、績效評估及內部稽核。
常見問題FAQ
小型工廠也要設置安全衛生人員嗎?
應依員工人數、產業類型及危害程度判定。部分企業可以安排兼職人員;規模較大或屬高風險產業時,可能需要專職人員、安全衛生部門或安全衛生委員會。
工廠已有ISO 45001證書,政府檢查還會開罰嗎?
會。政府主要檢查是否符合越南法律。即使ISO證書有效,設備檢定過期、未做健康檢查或工傷事故未通報,仍可能受到處罰。
國外安全訓練證書可以直接使用嗎?
不行。應確認課程內容、訓練機構、訓練時數及人員組別是否符合越南規定。一般國外課程不能自動取代越南法定安全訓練。
國外機械檢驗證書可以取代越南檢定嗎?
通常不可以直接取代。國外證書可作為設備技術資料,但列入越南嚴格安全要求清單的設備,仍應依越南規定辦理檢定及相關申報。
工作環境監測結果超標怎麼辦?
應先確認污染來源、受影響人員及實際暴露時間,再採取工程、行政及個人防護措施。
企業不能只重新採樣。若未完成實質改善,後續監測、職業病或事故仍可能形成責任。
員工拒絕配戴PPE,責任都在員工嗎?
不一定。企業必須證明已提供合適PPE、完成訓練、建立規定並執行監督。若PPE不適用或工廠從未管理,不能只把責任歸於員工。
多久需要重新做一次風險評估?
法規或ISO通常要求持續更新,而不是固定完成一次。
新設備、新材料、新製程、廠房變更、事故、職業病、法規更新或控制措施失效時,都應重新評估。
勞工安全檢查費用如何計算?
通常依工廠面積、員工人數、製程、班次、設備數量、化學品種類及是否需要夜班檢查計算。
企業可先提供廠區平面圖、員工人數、製程流程、設備清單、安全訓練資料、監測報告及最近一次政府檢查紀錄。
最容易被忽略的違規是什麼?
最常見的是文件看似完整,但人員、設備及現場已經改變。
例如員工轉職後未補訓、設備檢定過期、化學品新增後未更新風險評估,以及監測報告沒有涵蓋實際危害。
下一步如何執行?
台商工廠可依以下順序完成2026年職業安全法規檢查:
1. 建立越南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清單。
2. 確認第283/2026/NĐ-CP號法令的適用條款。
3. 盤點製程、設備、化學品及高風險作業。
4. 重新檢查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5. 核對六組安全訓練人員及證明。
6. 建立列管設備清單並確認檢定期限。
7. 檢查工作環境監測因子及監測頻率。
8. 核對健康檢查及職業病檢查紀錄。
9. 檢查個人防護具及高風險作業許可。
10. 完善工傷事故通報、調查及補償流程。
11. 將承包商納入工廠安全管理。
12. 在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重大缺失改善。建議先完成「法規—文件—人員—設備—現場」五方比對,再決定訓練、檢定、監測或工程改善的優先順序。
ODI MORGAN ISO與勞工安全法規檢查服務
ODI MORGAN可為越南台商及外資工廠提供ISO管理系統與勞工安全法規合規檢查,包括:
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檢查
ISO文件、紀錄與現場執行情況比對
越南2026職業安全衛生法規適用性檢查
第283/2026/NĐ-CP號法令差距檢查
危害辨識與職業安全風險評估檢查
安全衛生人員及管理組織適用性檢查
六組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資料檢查
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及升降設備檢定檢查
工作環境監測項目及頻率檢查
員工健康檢查與職業病管理檢查
個人防護具及高風險作業許可檢查
化學品、電氣、高空及局限空間安全檢查
工傷事故通報、調查與補償文件檢查
承包商及外包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檢查
客戶驗廠及主管機關檢查前預審
不符合事項改善追蹤
年度ISO與勞工安全法規合規維護
企業可先提供ISO證書與管理文件、員工人數、製程流程、設備清單、安全訓練證明、檢定報告、環境監測報告、健康檢查資料及最近一次政府檢查紀錄。
ODI MORGAN將比對ISO 45001、越南最新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與工廠現場狀況,找出文件、人員、設備及實際操作之間的差距,協助企業降低認證缺失、行政罰款、設備停用、工傷事故及管理者責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