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有機食品認證

2010年2月8日歐盟委員會宣布,經投票決定“歐洲葉(Euro-leaf)”標誌將成為歐盟有機產品標誌。根據歐盟現有有機農業條例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在歐盟任何成員國生產並符合有關標準的預包裝有機產品必須具有該有機標誌。新版歐盟EU有機認證:“歐洲葉(Euro-leaf)”它像徵著歐洲各成員國的結合(12顆星星源於歐盟旗幟)和大自然(樹葉和綠色),也表示著有機產品的綠色與安全。
 
   歐盟有機農業條例明確規定,食品或加工食品中必須至少含有95%的農業成分是來自於有機耕作或生物農場時該食品才能標明“有機(organic)”。歐盟不但嚴格規定在所有有機生產中拒絕使用任何合成化肥和人工化學植物防護劑,在加工的過程中也絕不使用任何人工添加劑,並採取具體的嚴格措施,如依同類療法配製的各種土地活力配劑,以加強土壤和農產品間生命力律動的交互作用。除此之外,歐盟有機農業條例更進一步要求耕作人在耕作中須保持大自然週期的整體理念,令農場變成一個擁有自然週期和生命,能自給自足的生態系統,以保持農產品的高能量與純淨不受污染。同時有機生產也禁止使用轉基因生物(GMO)和用轉基因生物生產的產品,含GMO的產品也不得作有機標誌。
 
   歐盟有機產品認證是一項國際認證,取得歐盟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在國際主要市場將獲得認可,是高端產品的象徵。

   歐盟有機認證機構嚴苛的質量考核和認證程序,使任何貼有歐盟認證標誌的產品都成為一種高品質和高信譽度的保證,為追求環保有機的全球人士所認可和推崇。
一、有機種植項目:
有機種植知識簡述:
1、有機種植具有轉換期,初次認證先發有機產品轉換證書,轉換期滿後再發有機產品證書,證書有效期12個月。
2、轉換期:一年生植物為播種前的24個月;多年生植物的轉換期至少為收穫前的36個月。
3、種子或種苗不能用轉基因,不得包衣;肥料應是農家肥,或者購買經有機認證機構評估的商品有機肥;提倡物理殺蟲、農藥應是生物藥,不得使用化學農藥,農膜不得使用含“氯”的薄膜。
有機種植申請材料清單:
1、營業執照、土地使用合同、地塊佈局圖;
2、灌溉水檢測報告、土壤檢測報告。
3、各部門負責人清單、設備清單。
4、農資清單及購買票據。基質栽培的須提供基質成分清單。
 
二、有機加工項目:
1、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廠房產權證明、廠區圖、車間設備佈局圖。
3、飲用水質檢測報告、計量器具鑑定證書。
4、各部門負責人名單(必須有健康證)。
5、原料清單及購買票據,添加劑清單及購買票據。
6、原料要求:深加工項目中的原料≧95%應是有機認證的,食用菌栽培應全部使用天然材料或有機生產的基質。
 
三、有機畜禽養殖項目:
有機畜禽知識簡述:
1、必須是散養放養,不可以圈養籠養。
2、餵養的糧食必須是來源於有機基地,不可以餵常規飼料。
3、轉換期:肉用牛馬駝12個月;羊豬6個月;奶牛6個月;肉禽10週;蛋禽6週。
4、引入齡要求:肉牛馬駝不超過6月齡;豬羊不超過6週齡;乳用牛不超過4週齡且主要是以全乳喂養的犢牛;肉雞不超過2日齡,其他禽不超過2週齡;蛋用雞不超過18週齡。
5、哺乳期: 牛馬駝3個月;羊45天;豬40天。
5、使用常規獸藥的要求:常規獸藥應經過該藥物的休藥期的兩倍時間之後,這些畜禽才能作為有機產品出售。養殖期不足12個月的畜禽隻可接受一個療程的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的獸藥治療;養殖期超過12 個月的,每12個月最多可接受三個療程的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的獸藥治療。
有機畜禽申請材料清單:
1、營業執照、動物條件防疫合格證、獸醫資格證;
2、放養場所土地合同、圈舍局圖、放養區域佈局圖;
3、飲用水檢測報告。
4、必要時辦理環評、排污許可。
5、各部門負責人清單、設備清單。
6、飼料配方清單及購買票據,疫苗、獸藥清單及購買票據。
 
四、有機水產(淡水海水)項目:
有機水產知識簡述:
1、轉換期:非開放性水域養殖場至少應經過12個月的轉換期。野生漁業捕撈的無轉換期,在水體未污染和保持生態平衡的情況下直接頒發有機證書。
2、養殖時間:所有引入的水生生物至少應在後三分之二的養殖期內採用有機方式養殖。
3、餌料要求:有機水產投餵的餌料應是有機的、野生的。在有機的或野生的餌料數量或質量不能滿足需求時,可投餵最多不超過總餌料量5%的非轉基因常規餌料。
4、用藥的要求:使用過常規漁藥後,經過休藥期的2倍時間後方能被繼續作為有機水生生物銷售。
有機水產申請材料清單:
1、營業執照、漁業部門的養殖許可證;
2、水域的租賃承包合同、水域佈局圖;
3、封閉水域需要環保許可,開放水域不需要環保局證明。
4、漁業水質檢測報告。
5、各部門負責人清單、設備清單。
6、餌料料配方清單及購買票據,疫苗魚藥清單及購買票據。
7、野生漁業捕撈的,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同意進行漁業野生捕撈作業的證明文件。
     備註:標準的細則具體以歐盟有機標準最新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