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清真食品管理法
日期:2024-04-16 阅读:
新加坡回教理事會( MUIS)從 1972 年開始提供清真認證服務,並於 1978 年發出了第一張清真認證證書。在新加坡,所有的進口肉類(包括禽類)及肉製品必須通過 MUIS 認可的該產品出口國的伊斯蘭教組織頒發的清真認證。
關於Halal清真產品事務,新加坡政府授權由 MUIS 全權負責並進行管理。 MUIS 為了促進清真食品貿易採取了以下措施:
對本地出口商的產品進行認證,使其可以出口到世界清真產品市場。
對本地企業進行認證。
積極參與關於清真認證標準化的研討活動。
1999 年新加坡議會通過了《 穆斯林管理法 》( Administration of Muslim Act)修正案,給予了 MUIS 更廣泛的權利,允許其能進一步管理、促進與清真監管相關的業務。 Halal認證
在新加坡實施清真產品相關監管的系統中,還有三個機構與 MUIS 進行配合,即環境部食物管制局( The Food Control Department,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國家發展部農業與獸醫局( the Agro - Veterinary Authority, Ministry of Nationa] Development )、內政部商業罪案署( Commercial Crime Department,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 )。
新加坡還是東盟特設工作組的清真食品認證指導委員會成員之一。